根据《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国土环发【2017】11号),全省各个矿山企业必须对所持矿权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我公司也承接了近十座矿山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工作。由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有新的编制要求,加之省厅管理的严格,公司技术人员在方案编制过程中遇到周多困惑。
针对以上问题,公司总工程师王振福同志(省厅专家)于2017年7月25日,并结合自己近期参与评审会议中各“合编方案”易出现的问题,对全公司技术人员进行了针对性的培训和解惑,不仅提高了公司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也为公司顺利完成所承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项目奠定了基础。